截至去年底 我国除现行宪法外现行有效法律共242件
新华网北京7月15日电(记者徐硙)中国法学会15日发布的《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4)》显示,截至2014年12月底,中国除现行宪法外,现行有效的法律共242件。2014年,中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24件。 根据报告,2014年,我国制定和修改了一批法律。修改的法律包括环境保护法、预算法、行政诉讼法、安全生产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等。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制定了航道法、反间谍法,并采取一揽子修改的方式,对保险法、注册会计师法、政府采购法、气象法等5部法律的部分规定作出修改,取消和下放部分法律设定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通过了关于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婚姻法有关规定的8个法律解释;审议了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和立法法、反恐怖主义法、国家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等。 同时,根据报告,截至2014年12月底,中国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共739件。其中在2014年,国务院共制定和修改行政法规11件。 据统计,2014年,国务院各部门共取消和下放246项行政审批事项,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梳理出涉及的现行部门规章180件并督促相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修改或废止。 根据报告,2014年的依法行政情况,主要表现为三方面内容:一是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二是用法治方式促进、保障深化改革,解决改革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加强。 《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4)》是中国法学会连续第七年发布关于中国法治建设的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共约37000字,包括前言,关于立法工作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关于依法行政,关于审判检察公安和司法行政工作,关于人权的法治保障,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关于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关于法制宣传、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关于国际交流与国际合作,结束语和附录等部分。报告系统、全面地反映了2014年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和取得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