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实施 影响莲子出口

31.07.2014  10:57

建宁莲子(资料图)

  东南网三明7月30日讯(本网记者 蔡意 通讯员 张静)记者从三明检验检疫局了解到,8月1日起,香港《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正式实施,对584种(类)食品农产品中的360种农药制定了7083项残留限量标准,其中涉及莲子的农残要求共计有47项。

  香港是三明市莲子重要出口市场,1-7月三明市输港莲子182.45万美元,占全部出口莲子的四分之一。该《规例》正式实施后,香港将加大对进口食品的抽查频率,对抽检不合格进口食品罚款5万港币,这将进一步延长企业通关时间,提高企业出口成本,对三明市莲子输港产生较大影响。

  为安全、平稳应对《规例》实施,三明检验检疫局深入企业和基地一线,对出口莲子企业逐一开展政策宣贯和培训,提升企业食品安全意识,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并按照《规例》要求,对莲子中的47项农药残留项目开展针对性检测摸底,及时开展风险分析,实时提供风险预警。同时,密切关注近期香港官方通报与质检总局风险预警,及时调整检验监管重点,提高监管针对性。

  同时,三明检验检疫局建议输港莲子企业,按照《供港蔬菜原料种植基地自主检查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加强对莲子原料的质量安全把关,对原料基地实施规范化管理,特别是加强对种植过程中农业化学投入品的使用和管理,从源头对莲子质量安全进行有效把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