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5家物业诚信档案考核不合格 或面临降级、除名

31.05.2016  06:15
  

  (海峡都市报记者 苏禹成)目前,2015年年度漳州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档案检查结果已经出炉,其中不合格物业企业共有5家,不良的物业企业共有14家。

昨日,海都记者从漳州市物管部门获悉,根据有关规定,对于不同信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将实行差异化分类管理,采取相关措施,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5家物业不合格

14家被评为不良

据了解,漳州去年共有146家本地物业企业纳入到诚信档案考核,其中有四家物业公司被考核为不合格,十三家物业公司被评为不良。

芗 城区、龙文作为主城区,共计有83家本地物业公司,其中不合格及不良物业企业也主要分布在主城区。不良及不合格名单中,不乏国有物业公司,如漳州市龙文城 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属于龙文区住建局下属的国有企业,目前主要负责龙文区一些保障房项目的物业管理。此外,漳州的71家外地进漳备案物业公司,不合格的 有一家,不良的一家。

同时,被纳入考核的500名物业服务项目经理,其中被列入不良或不合格的项目经理有68名。

重点监管不良企业

不合格或被降级

据漳州市物管站有关人士介绍,根据我省、漳州此前出台的有关管理办法,对于不同信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实行差异化分类管理,采取相关措施,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据 介绍,信用等级的划分,由高到低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良、不合格。信用等级不良的企业将被列入行业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如加大对其接管 物业服务项目的检查力度;不得在本市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不予受理企业资质升级核准、不予开具企业诚信证明;不得参加各类创先评优的活动;不得担任物业 管理行业协会理事(含理事)以上单位等。企业连续三年信用等级为不良的,按信用等级为不合格进行认定,并进行相应处理。

信用等级不合格的物业服务企业,被暂定三级资质企业的,予以撤销资质证书;三级资质企业的,予以重新核定资质等级;一级、二级资质企业的,提请省住建厅、住建部按规定处理;外地进漳备案企业的,三年内不得在本市从事物业服务活动。

同样,对项目经理也采取动态管理,信用等级不良的,要求重新培训并考核,信用等级不合格的,三年内不予办理项目经理登记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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