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带头抓党建 司法公信有担当

09.01.2017  17:33
  “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树形象、创一流”——这是漳州法院从上到下秉持的工作理念,也正是基于此,该院致力于强化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公信型党组织的建设,努力开创了法院工作新局面。

  “党建强则队伍强,队伍强则事业兴。”正如该院党组所介绍的那样,近年来,漳州法院在党建工作上取得了喜人的成效。2016年7月,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得全国法院先进党建集体称号,系全省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中级法院;连续四年在漳州市直机关“六比六看”党建竞赛中获优胜单位、连续两届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行业和省级文明单位,并被列为全国文明单位培育对象等荣誉,这些都是漳州法院抓好党建工作的直接体现。

  带出一个好班子 建好一支硬队伍

  2016年初,漳州11个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签下了院长抓司法公信建设责任状。之后,为期一年的抓党建工作如火如荼地展开了。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漳州法院都会在年初组织基层院领导签订责任状,通过抓党建强队伍立公信。

  “带出一个好班子、一支过硬的队伍、一种向上的浩然正气。”在漳州市首次基层法院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责评议会上,漳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钟夏便提出,各基层院党组书记要带头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

  漳州法院坚持党建主业意识,尤其突出首责意识,即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如今,落实主体责任这一意识已融入各基层法院院长的工作中。

此外,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该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思想政治学习作为核心内容,健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的“三层学习”制,深入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干部任用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制度,全面提升党员干警综合素质。

  同时,该院还创新“全员轮训、异地培训”教育培训模式,强化岗位练兵、业务研讨、庭审观摩等活动,有力提升了党员干警的司法能力和水平,调研工作连续六年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让体系落地生根 用模范带头争先

  “这个月我们庭室排第一了。”2016年9月初,当8月份漳州中院业务庭人均结案数排行榜公示后,涉台庭几位法官脸上的笑容十分灿烂。

  今年来,漳州中院推行党员绩效考核通报制度,每月张榜公布党支部办案质效排行榜,每月推出10名“办案红旗手”,而是每年还会推出“办案标兵”,营造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而干警们这种根植于心的争先创优理念,要得益于该院持续开展的党建工作。

  深化“三级联创”“五联三创”和“1236”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开展“两优一先”“党员先锋岗”评选活动……如今,在漳州中院,各项党建工作机制都已落地生根,并结合该院实际进行司法机制品牌的创建,培育出诉讼调解、涉台审判、生态司法、案件执行、涉军涉妇涉少等维权机制走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前列的司法品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芗城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志丽成为全国重大典型,相继获得“时代楷模”“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漳州法院也因此掀起向黄志丽同志学习,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干警的热潮。

  同时,该院通过开展办案竞赛、学术研讨、看齐行动、座谈交流等形式,提升创先争优、干事创业的精气神。2015年来,有66个集体、217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生态庭党支部、涉台庭党支部参加漳州市直机关“1263”党建机制建设项目竞赛获得第一名;机关党委被省委、漳州市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漳州中院被省纪委列为党务公开联系点、被市纪委列为党务政务公开“四位一体”示范点等。

  落到实处的党建工作让该院的执法办案质效全面提升。据悉,漳州法院审判执行质效和院长抓司法公信建设责任状考评多年位居全省法院前列,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连续9年位居全省第一。

  内提氛围促党建 外护民众立公信

  “我来提交入党申请书。”2015年,漳州中院司机小林到机关党委会提交入党申请书,经过一年多的发展,日前,小林已通过组织考验,准备从入党积极分子转为预备党员。

  “这几年,我院一直加强党建工作的开展,也在院里营造起了浓厚氛围。”该院机关党委会负责人黄泽强告诉记者,随着党建工作的推进,该院党员干警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均有明显提升,“我院党员占比90%,而且剩下的人员也都陆陆续续申请入党

  对内,漳州中院通过营造浓厚的党建氛围,提升党员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对外,则是奉行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推行各项便民利民举措,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就拿立案庭来说,这是我们接触群众最直接的业务部门,也是群众对我们法院的第一印象。”该院副院长盖志凌告诉记者,该院还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窗口单位等起模范带头作用和标杆作用。

  “我们在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和信访接待‘三大窗口’建设上下功夫,设立诉讼服务中心自助服务区,自主研发起诉状自动生成软件,同时完善网上立案、调解、查询、咨询等一站式司法服务,最大限度满足‘互联网+’时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盖志凌介绍说,漳州法院还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运用法院开放日、裁判文书上网、新闻发布会、网络司法拍卖、微博微信等方式、载体,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王琦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