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人民法院深化“执行+保险”机制助力解决“执行难”

09.04.2019  17:33
  3月28日,龙海市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海支公司签订《执行救助保险服务合作协议》。这是该院完善“执行+保险”机制的又一举措。

  执行救助保险协议明确对执行不能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进行执行救助,案件类型主要包括追索劳动报酬(外来务工人员工资)、赡养(扶养、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民生实施类案件。此外,对信访人生活困难,诉求合理但通过法律途径难以解决,愿意接受执行救助息诉息访的涉执信访案件可以参照救助。协议还明确执行救助金额,最大累计责任限额为总保费的2.5倍,其中,执行未到位金额2万元及以下的案件全额支付救助金额,执行救助保险可放大执行救助资金的额度,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救助效果,让更多符合救助的申请执行人得到救助。

  2017年以来,龙海市人民法院与保险公司开展跨界合作,先后签订“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服务、战略合作、执行救助保险服务等合作协议,搭建起“执行+保险”开放性合作平台,助力切实解决“执行难”。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