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宣传处赴闽侯座谈检察新媒体试点建设

11.03.2015  00:06


 

福建省检察院宣传处赴闽侯调研   探讨全省检察新媒体试点建设  

 福建检察网3月10日讯(李榕)



全省检察长会议之后,如何贯彻落实省院何泽中检察长的讲话精神,创新检察宣传工作,这是我们调研所在。

灌输性检察宣传难有好的效果。怎么围绕‘两提升五过硬’创新题材,变枯燥的专业术语为生动的检察官故事,使百姓更好地了解检察职能、检察工作,这是我们必须直面的课题。

新媒体为检察宣传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平台,怎么建好用好这一工具,进而做大做强检察宣传工作,汇聚法治正能量,是当前需要思考与推动的首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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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下午,福建省检察院宣传处一行6人,与福州市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有关负责同志,来到闽侯县检察院调研检察宣传工作。“谈实绩、讲问题、说困难、想办法。”座谈会一开场,省检察院宣传处处长吴新华就笑着拉开了心头话。

很快,闽侯县检察院检察长江伟,还有政治处、办公室、生态科、未检科的干警打开了话匣子。没有长篇累牍的汇报,一场“你说我听、你问我答”的工作交流,热烈地进行着。而基层检察宣传工作的经验、存在的难题,也渐渐地一一呈现。

闽侯县检察院政治处干警4人,承担着教育培训、干部人事、新闻宣传等多项职能。去年8月,该院开通了官方微信,起步时受人员、专业的限制,微信的运行管理并非一帆风顺。然而,短短的半年,该院先后推出了“危情三日”、“窃听风云”、“盗砂之罪”等精品之作,受到全国许多网友热捧。

江伟介绍,其中的秘诀在于资源整合。原来,为解决人员问题,该院组建了青工委,并将其作为新媒体宣传的重要支撑力量,充分发挥年轻干警思想活跃、运用网络技能娴熟的优势,实现了检察宣传的“破冰”发展。

领导给力、措施给力、团队给力。”会上,三个“给力”的评价,惹来干警的一阵会意之笑。吴新华说,把检察宣传工作做好,让检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这是检察宣传人的使命。面对检察专业性强、宣传力量不足等困难,基层检察机关尤其需要统合,一把手亲自抓,统筹队伍力量、整合人力资源;需要创新,创新宣传理念、创新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手段;需要激励,为检察宣传干警创造良好工作条件,高看一眼、重用一分,激励他们多出好文、多出精品。

据介绍,下一步,省检察院宣传处将加大对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宣传工作的调研力度,着力培养一批创新基层检察宣传工作试点院,进一步加强检察新闻宣传工作,有效推进检务公开的“三个转变”,切实提升检察宣传的亲和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