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隐形利益后患无穷
别人挂了院士名字的项目被批准后,院士也能顺便收获利益,这种病态的循环形式很容易造成学术垄断,科研经费的使用,人才的培养都会因此出现偏颇。
日前,中国科学院第十七次院士大会通过了《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修订稿,从院士遴选、增选机制、退出机制等方面,对院士制度进行了改革完善。但是,具体到院士可以参与的科研项目数量,以及院士的兼职问题,至今没有明确规定,在国家对科研的投入逐年增加的现在,这个修订似乎还欠一口气。
2009年,浙江大学曾被爆出了一起论文造假,造假者是该院的首席科学家,一位中国工程院的院士带的研究生。事发之后,这位院士对此的解释是:自己年逾七旬,带有50多名博士和博士后,主要工作地点在北京,受聘浙大后,要两头跑,虽然专门有一天时间用来了解众多的课题组成员的研究进度,但还是精力不够,导致自己名字被学生盗用……试想,别说参与,连哪个学生用了自己的名字都没时间过问的兼职,对学术本身有什么价值?而这样的兼职并不是院士中的个案,据2012年5月《学习时报》的一篇文章统计:“在783名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共有5610个兼职,人均兼职7.2个。”
能获得院士这个荣誉的学者,肯定在其所在研究领域有所建树,有他们牵头或者参与的课题自然更容易被批准,而这也是院士隐形收入的方式之一:自己牵头的科研项目获得批准后,课题经费就有了,别人挂了院士名字的项目被批准后,院士也能顺便收获利益,后来者自然也会选择与院士有关的项目或者单位,这种病态的循环形式很容易造成学术垄断,甚至导致“学霸”的产生,科研经费的使用,人才的培养都会因此出现偏颇。
院士的另一个隐形收入是参加各种评审会、论文答辩会或者审稿,也都有酬劳的。院士也是人,和钱有仇的少,更不是人人都能以学术廉洁来自律的,他们轻松地拿到酬劳问题是小,因为他们的到场或者点头而通过的项目,论文,科研成果,如果出问题才是大。据悉,对挂虚名的院士而言,若自己挂名的单位、项目出了问题,院士只会影响声誉,并不能也无法负责。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年纪在六十岁以上的占80%,在这个年龄身兼数职,而且每个值得聘请院士,值得挂名院士的职位和项目,也都绝非等闲,但院士在这些职位上又能分上多少精力?
中国工程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改进完善院士制度,是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有关政策规定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明确和细化。”但是,这个等待的成本是巨大的,这一制度现存的缺陷,仍旧可以导致国家科研方向的错误位移以及科研经费的巨大浪费。(佟彤)
(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