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培养会计领军人才 负责教学培训
04.04.2016 11:41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东南网4月4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昨日,导报记者获悉,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出台《福建省管理型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实施意见》,将会计领军人才培养纳入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并共同组织实施。
据介绍,我省共有65万会计人员,其中高级会计师4211名,注册会计师4958名。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根据委托,负责教学培训。学员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在大中型企业担任分管财务的企业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及其副职;或在中央驻闽、省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担任分管财务的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及其副职;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在财政部门从事财政与会计管理工作的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具有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在大学或本科学院担任财会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在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项目经理以上职级,具有良好的职业质量、职业道德记录,近5年执业活动中没有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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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2016 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