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中院公开全省首份“职业放贷人名录”
28.03.2019 13:32
本文来源: 法院
据悉,今年初,漳州中院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省法院联席会精神,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司法保障,依法支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在全省率先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明确“职业放贷人”认定标准,从严规制职业放贷人的诉讼行为。
对于纳入“职业放贷人名录”的人员,在民间借贷案件审理过程中,其与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认定为无效,借款人仅需归还出借人借款本金,无需支付其他的利息及费用。与此同时,法院将进一步严格证据和事实审查,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还要加强对债权转让行为的甄别,防止职业放贷人通过债权转让规避监管;对职业放贷人为申请执行人的执行案件,对被执行人谨慎采取拘留、追究拒执罪等强制措施。该份“职业放贷人名录”同时抄送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及地方金融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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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3.2019 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