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社启动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工作

19.06.2015  14:39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落实好《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供销经字〔2015〕1号),在全面分析和深入论证的基础上,省社决定以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为抓手,以供销系统电商为主导,在陕南三市选择岚皋、洋县、山阳等三个县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试点工作主要包括推进建设电子商务县级运营中心和村/镇电商综合服务站,完善农村电子商务交易体系、综合服务网络,突破农村网络基础设施、电子商务运营和物流配送等瓶颈制约。通过试点县的先行建设,重点打造“岚皋魔芋、洋县有机米、山阳核桃”等主导农特品牌,把试点县培育打造为陕南区域电子商务中心,辐射陕南三市的主导产业,引领陕南各区县的农村电商产业发展,全方位、多层次植入县级特产馆、农资C2B、再生资源回收、社区O2O、烟花爆竹电商业务对接,不断升级优化县域品牌对外传播效果,形成具有区县主导产业的“一县一品”网络消费者信赖品牌,逐步实现对陕南境内行政村的全覆盖。

  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工作以“互联网+供销合作社”为核心,开拓农村电子商务和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为重点,以县域物联网应用与示范项目为支撑,从“购物、销售、生活、金融、创业”五个方面着手,加快基层社、专业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充分发挥县及县以下基层社、专业合作社等网点优势,建设县级运营中心、县级电商产业孵化园、农产品冷链仓储设施及县级农特产品体验店。从2015年下半年起,力争在2016年底全面建设完成引领陕南三市发展的标杆样板农村电商网点,使电子商务成为促进陕南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动脉和活力泉,并逐步实现向其它区县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