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限禁烟花爆竹引领城市消费文明
宋代王安石《元旦》诗写到:“爆竹声中一岁除从,春风送暖入屠苏。”又是一年一度新春佳节,又是一年一度烟火爆竹消费高峰期。年味,在烟火爆竹声中绽放;隐患,却也悄然伴随着烟火爆竹来临。如何在年味、烟火爆竹、隐患排除三者中达成平衡?考验着政府和市民的文明观。
从中国传统文明角度来看,烟花爆竹是过年过节的必备品,少了这玩意似乎就缺少了年味节味,尤其是随着生活水平提高之后,燃放烟花爆竹不止是为了凑热闹,增加喜庆气氛,而且还慢慢演变为一种讲排场、比阔气、爱面子的不良风气。这样一种畸形消费观不仅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而且在实际上以危害公共安全为代价。因此,必须警醒起来,防患于未然。
燃放烟花爆竹是农业文明时代的产物,不仅代表一种农业丰收的喜悦,而且是以公共安全的最低成本为代价的。在广袤的乡村或者稀疏的城市,即便发生燃放烟花爆竹的意外事故,也能够把损失降到最低。但是,进入工业文明之后,烟花爆竹不仅大大降低庆丰收的文化内涵,而且大大增加了城市公共安全隐患。城市人口密集,聚集了一个地方最主要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资源。一旦发生烟花爆竹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对一个城市文明很可能是一种摧残性的毁坏。因此,必须转变思想观念,用现代城市文明眼光来看待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综合权衡之后作出取舍。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一个成熟的现代社会,应该随着物质文明的进步而提高治理水平;一个理性的现代公民,也应该随着生活的富裕而提高精神境界。限禁燃放烟花爆竹包括了“限”和“禁”两个方面,在城市某些区域是可以有限制地燃放烟火爆竹的,在某些区域是绝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在任何区域讲排场、比阔气燃放烟火爆竹都要受到严厉处罚。如此贯彻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既借鉴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又契合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凝聚了社会共识,是提高城市治理水平的一个有效举措。作为一个市民,要有现代公民意识,摒弃讲排场、比阔气、爱面子等社会陋习,倡导文明、健康、环保的消费观念,如此人的现代化才成为可能。
以限禁烟花爆竹引领城市消费文明,关键靠制度、成败在落实。限禁烟花爆竹,要从空间、时间、程序、惩处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其次,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要首先带头,作好示范。公职人员要打头阵,拿出向我看齐的勇气和魄力。普通市民要从心底里拥护和支持。这样以点带面、蔚然成风,就会掀起文明消费烟花爆竹的“蝴蝶效应”。(谢逸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