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成本减轻负担 福建企业今年有望减负超700亿元

21.08.2018  17:22

  记者昨天从福建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厅际联席会议获悉,近日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降低成本减轻负担促进实体经济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措施有望为我省企业减负超700亿元。

   多举措减税约500亿元

  据悉,我省今年继续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全面落实增值税税率下调政策,提高小规模纳税人标准,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物流企业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排放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减免环境保护税,减免有关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6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对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举措。

  据测算,这些措施可为我省企业减轻税收负担约500亿元。

   用电用气成本下降

  在合理降低制度交易成本方面,进一步减少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前置条件,2018年底前,福州、厦门、泉州实现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5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底前在全省实现上述目标。2018年6月30日起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凡是技术工艺成熟、通过市场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能保证质量安全的产品,一律取消生产许可。

  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方面,落实电网企业留抵税退返政策用于降电价,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降低用电成本,2018年电力直接交易量达到600亿千瓦时。完善价格机制,推动降低天然气收费,采取直供模式,降低工业大用户的用气价格;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年限出让政策,加快用地审查,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退还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降低用地成本。据测算,这些措施可降低企业要素成本约40亿元。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方面,制定普惠信贷计划,实现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运用定向降准货币工具加大信贷投放;落实利息免税,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由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加大代偿力度,扩大覆盖面,提高担保作用,推动金融支持实体企业;引导企业上市,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扩大外债规模,完善人民币跨境业务,引导投融资活动,降低融资成本。据测算,这些措施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约15亿元。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今年我省将大幅降低企业物流成本。降低港口、高速公路收费,落实“三检合一”,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清理运输环节乱收费,落实过路过桥费增值税抵扣政策,实现原产地证书“通报通签”,提高物流效率。据测算,这些措施可降低企业物流成本超过10亿元。

  对企业用工成本问题,我省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再下调工伤保险费率50%,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稳岗补贴,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服务范围,合理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负担;对困难企业降低或暂缓缴存公积金,限定公积金缴交基数高限,进一步缓解公积金压力。据测算,这些措施可为企业降低用工成本超过40亿元。

  我省还将在其他多个方面为企业减负,比如在清理规范各类涉企收费方面,预计可为我省企业减轻各类收费近30亿元;内部挖潜降低生产成本,预计为企业降低成本近10亿元;通过智能制造机器换工,预计可降低企业用工成本24亿元;通过政府打造服务平台促进企业开拓市场,预计可降低企业营销成本约40亿元等等。(记者 谢充灵)

【责任编辑: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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