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锐:把当事人当亲人

20.06.2014  11:32
  “把当事人当亲人,视纠纷案为家事”是福州中院民一庭法官的一条基本工作准则,这也是陈锐庭长上任之初许下诺言。陈锐庭长告诉记者,民一庭审理的案件涉及婚姻家庭、债务债权、继承赡养、邻里纠纷、医疗交通赔偿、消费权益等相关领域,可以说是“鸡毛蒜皮”的事,但是“锅碗瓢盆”样样都要具备,矛盾纠纷的来源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在这样的民事审判庭当一庭之长,可谓的是“酸甜苦辣”五味齐全。

  说起陈锐庭长,一米八以上的个头,为人谦和,在法院工作三十多年,曾经荣获最高法院院授予的“天平奖章”,同事们夸赞他是一名做群众工作的“行家巧手”,同时也是一位工作起来不要命的“拼死三郎”。据了解,原来陈锐庭长不尽是日常干警的良师益友。同时,做起矛盾纠纷案件化解工作来的确是有条不紊。很多矛盾纠纷的“死结”,在他的努力下“迎刃而解”。

  2013年11月下旬的一天下午,临近下班前几分钟,陈锐庭长突然接到门卫电话,称有一位颅骨缺损的当事人被丢弃在法院的大门口,家属离开前撂下狠话:“如果法院不马上给钱治病,发生意外就由法院负责”。他接完电话,立即想起这是前不久审理的一起交通事故纠纷二审案件,当事人小陈颅骨缺损需要治疗费进行修补手术,由于一直没能拿到治疗费用,小陈无法进行颅骨修补术,她的家人只好将司机及包工头告上法庭。一审判决后,司机和包工头不服,提起上诉。放下电话后,陈锐庭长马上通知了承办该案的吴法官,并将当事人小陈接到法院的休息室。此时天色已晚,由于小陈是颅骨缺损受伤,导致意识不清,支支吾吾始终无法说出来意,更说不出其家庭住址,也无法联系到其家人。无奈之下,陈锐庭交待吴法官再次查阅卷宗,查找当事人的具体住所。通过查询只掌握当事人小陈暂住福州鼓山脚下,他们便带着小陈在鼓山一带苦寻打听,希望会有人认识小陈,尽快把她送回家,但是鼓山脚下有好个村落,查找起来并不是那么顺利,两三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小陈的家还是无法找到。开车的师傅建议找个旅社让当事人先住下来,明天再找也不迟。但陈锐庭长告诉这样记者,虽然当时当事人家属一气之下把小陈扔在法院,必定他们心理也着急,我们借此机会了解一下当事人家庭情况,做一下思想稳定工作,不正是我们法官定案需要考虑的问题。他们带着小陈一边吃饭一边继续打听她的住处。历经6个小时的打听询问,直到次日凌晨,他们终于将小陈安全送到家。当事人的家属也被他们的举动感动了,“愿意听从法院裁定”当场向陈锐庭长他们表示感谢并承认自己的无知和错误。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为了让小陈早日拿到治疗费用进行治疗,陈锐庭长他们为小陈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判程序,使得这个案件从立案到审结仅仅只用了不到一周的时间。该案审结后,作为法官,他们已经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但为了使小陈及时得到治疗,陈锐庭长他们还积极联系执行局等部门,努力沟通协调,最终使小陈顺利拿到了执行款。

  在福州中院民一庭,这样的人、这样的事还有很多很多。身为庭长的他始终坚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经常接处争讼当事人,为了做好调解息诉息访工作,经常加班加点办案,与当事人屈膝而谈,即使在生病期间依然不遗余力地安排指导庭内工作。就这样,陈锐庭长带领着他的团队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自觉弘扬“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的焦裕禄精神,坚持亲和司法、柔性化解矛盾,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向世人展示什么是人民法官!

  俗话说得好,“一分耕耘一份收获”,据了解,该庭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省级巾帼文明岗”、“福建省军民共建三挂钩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州频道 责任编辑:福建高院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