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勇厅长对律师工作提出要求

27.05.2015  16:46


      5月22日,省司法厅在福州召开律师工作座谈会,对律师行业在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改善律师管理服务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厅党委书记、厅长陈勇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俞建春,厅副巡视员庄天从和福州地区的律师代表参加了会议。

      在认真听取律师代表的发言后,陈勇厅长指出,当前我省律师事业面临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努力工作,狠抓落实,推动我省律师事业健康发展。

      陈勇厅长强调, 一要加强教育培训。 要重视律师思想政治教育,把执业立场、执业伦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作为实习律师申请执业前培训的重要内容,把党的方针政策、人大决议、政府报告纳入律师学习教育范畴;要重视执业技能培训,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法官员额制等司法体制改革需要,着力强化庭审技巧、逻辑思维、口头表达、文书写作等执业技能培训;要重视领军人才和涉外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的作用,努力培养一批专业带头人,提高律师行业涉外服务能力。 二要强化监督管理。 近年来,律师工作得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律师工作的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抓好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管。要依法严肃查处律师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认真开展律师被投诉案件查处工作专项检查活动,对2013年以来律师被投诉案件进行清理,逐案核查,确保每一个投诉案件依法依规得到查处,每个违法违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依法依规受到惩戒。 三要推进政府购买律师服务。 省司法厅将带头以政府购买方式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带动司法行政系统聘请法律顾问,同时,与省法制办协调,推动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在全省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要与省直有关部门协调,将省直律师参与省信访局值班接访工作纳入政府购买范围,提高省直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 四要切实为律师办实事。 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继续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老三难”问题,调研了解我省律师是否存在庭审中发问难、质证难、辩论难等“新三难”问题并提出对策。积极与省物价局沟通,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律师服务价格的意见。在国家没有制定出台《律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之前,加强与地税部门协调,就律师反映强烈的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尽可能争取一些政策。要加强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建设,厅有关部门要根据秘书处工作特点,调动秘书处人员工作积极性,保障秘书处工作顺利开展。

省律师协会会长郑新芝发言

座谈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