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六措并举全面贯彻落实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实现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推进
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完善“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的职责关系,确保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2、强化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安委会(安委办)的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强化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健全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各负其责、信息共享、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合力,消除安全生产监管盲区和漏洞。
3、 严格安全目标考核机制。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机制,坚持过程管控和结果考核相结合,善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强化对各级各部门的履责检查和考核。同时,对各县(市、区)、经开区(高新区)根据具体工作量和经济发展情况,实施严格考核。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严格企业安全生产准入门槛
1、严格规划准入。加强城乡相关规划安全风险的评估分析,严格高风险项目建设安全审核把关,科学论证高危企业的选址和布局,严禁违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在高风险项目周边设置人口密集区。
2、严格工艺准入。督促企业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安全标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对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准投入使用。
3、淘汰落后产能。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严格安全生产标准条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一律依法提请关闭。同时,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安全保障能力低、长期亏损、扭转无望的企业主动退出。
三是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完善重特大事故遏制机制
1、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和事故隐患分级标准体系。根据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可能导致的后果,积极研究制定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辨识、评估、分级标准,并全面排查评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等级,建立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解决“想不到、管不到、管不好”的问题。
2、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原则,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深入推进各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排查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严打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超前化解事故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
3、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自查、自改、自报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强各级监管部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并与重点企业互联互通,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四是落实“科技兴安”要求,提升企业安全事故防范水平
1、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条件。按照国家《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坚决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职业病危害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通过“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示范企业建设,提升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自动化程度,实现安全生产由“人防”向“技防”转变,有效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2、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本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强力推进”的原则,加快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商贸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创建,并加强对已达标企业的日常管理和复评工作,推动企业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科学化、规范化安全管理。
3、加大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力度。落实企业“三级”教育培训制度,将安全生产培训与生产经营活动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全面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加强全员安全知识和岗位安全操作、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风险辨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疏散逃生等技能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五是加强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意识
1、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行为信息采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是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行为信息的采集部门,应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管理纳入日常工作重点,及时对企业诚信行为信息准确、完整地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并录入本部门资信管理系统,作为企业守信标准等级评定的主要依据。
2、建立安全生产守信等级评定制度。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及信息报送等方面作为安全生产守信企业等级评定的标准,将企业安全生产守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级,一级为最高信用等级,依次递减,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实施不同的监管要求。
3、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将企业安全生产守信等级和“黑名单”企业相关信息书面告知同级发改、财政、国土、环保、住建、工商及其有关金融等部门。在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融资贷款、评先评优级等对安全生产守信企业给予激励,对出现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给予惩戒。
六是健全安全应急救援体系机制,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1、深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推动全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高危行业企业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加快完成各县(市、区)、经开区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实现市、县(市、区)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强化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与事故现场的通信保障和信息共享,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与调运制度,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应急保障体系。
2、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急队伍、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应急救援力量,建成布局合理、覆盖全面、功能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鼓励和支持经开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开展应急救援队伍一体化建设,建立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应急救援社会化服务新模式,提升现场先期处置能力。
3、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整合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资源,健全完善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提醒、督促、指导企业、社区落实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强化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建立应急处置评估制度,建立应急管理责任倒查机制。(龙岩市安监局 王才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