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春假秋假成“假”

16.12.2019  22:16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改善节假日旅游出行环境促进旅游消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用人单位在年初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休假意愿统筹安排当年休假,优先考虑子女上学的职工在寒暑假的休假安排;在保证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完成好正常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各地可以结合气候环境等情况统筹寒暑假时间,制定出台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的办法,引导职工家庭在适宜出行季节带薪休假。(12月13日《劳动午报》)

  提起即将到来的春假、秋假,最为期待的应该是中小学生和他们的家长。增设春假、秋假看起来很美,但对中小学生和家长来说未必就一定是好事。或者说,春假和秋假很可能沦为“水中月”“镜中花”,有名无实,华而不实。

  因为,中小学生每年的假期天数是固定的(年份不同会有几天偏差),如果增设春假和秋假,势必会让暑假和寒假天数减少。而我们知道,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暑(寒)假是一年中最热(冷)的时候,是最不合适在学校学习的。让孩子在最不合适的时间去学校学习,对孩子而言不是爱,是害。

  我们注意到,九部委出台的《意见》提到,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春假或秋假,也就是说这两个假期并不是全国统一设置的。因地制宜固然合理,但如前文所说,符合设置这两个假期的地方又能有多少呢?

  此外,出台《意见》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旅游消费。不可否认,增设春假和秋假,有提高民众生活质量、促进家庭和谐的考虑,但最终目的还是促进旅游消费。两假功利性如此强,即使两假能够落地,民众也未必配合。一方面,民众生活节奏快,好不容易有时间休假了,在家休息、一家团圆是最优选择;另一方面,民众生活压力大,假期出行成本高,即便出游意愿强烈,也可能心有余而“”不足。

  另外,对用人单位尤其是企业来说,员工带薪休假增加了用工成本,落实政策肯定心不甘情不愿,而职工为了保住工作岗位也不可能敢据理力争,最终春假秋假都是“”。

  总之,增设春假、秋假是利好,但要防止春假秋假成“”。增进民众福祉,出台好政策是第一步,接下来还要有配套的措施确保好政策落实。只有这样,好事才能办好,才能让民众真正受益。(安溪文明办 谢庆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