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今年第9号台风“纳沙”防御工作的通知

29.07.2017  17:42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闽侯县气象局7月29日发布的台风警报,今年第9号台风“纳沙”,今天7时中心位于台湾省宜兰县南偏东方约335公里的海面上,中心最大风力13级,预计30日凌晨到上午在霞浦到厦门一带沿海登陆;10号台风今天7时中心位于闽粤交界处偏南方约600公里的海面上,中心最大风力8级,预计30日夜间到31日早晨在福建中北部沿海登陆。现就我校做好台风防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重视,严密部署。本次台风防御工作面临双台风叠加,增加了防御的难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防御台风各项准备工作,切忌麻痹大意,要把防御措施落实在台风到来之前,确保思想认识到位、人员通知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落实措施。目前正值学校暑假,学工部门要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暑期留校、住校学生的管理,台风影响期间,禁止一切集体外出活动,要采取各种有效方式通知外出师生注意台风期间的安全。基建、后勤部门要停止所有在建工程,要做好防范工作,特别是对屋面施工部位、塔吊、广告牌、支架等重点部位进行加固或拆除。后勤部门要做好迎接持续降雨的后勤保障准备,预防内涝发生。各单位要迅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关好门窗,组织力量对学校教学楼、校舍、实验室进行检查、加固和维护,特别是存在隐患点的部位要重点盯防。

三、值守到位,确保安全。各学院、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在岗值班制度。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和值班人员要确保24小时手机开机,保证信息联络渠道畅通无阻。对发现险情、灾情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学校总值班室联系电话:22863212。

校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