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法院:父辈建房共用一堵墙 耐心调解两老人止分息争
24.09.2014 11:52
本文来源: 法院
两位老人均姓郑,父辈间感情深厚,被告郑某的父辈建房时将房子大梁搭在原告郑某某的房子墙体内,两家共用一堵墙,相安无事。后来老宅由现在的两位老人居住至今。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被告郑某想要翻修老宅,于是将搭在原告郑某某老宅墙内的房梁拆除,造成原告老宅墙体损坏。原告要求被告修复墙体,被告置之不理,两家反目成仇,当地村委及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上门调解均无果,最后一纸诉状,原告郑某某将对方告上了法庭。
2014年9月4日,两位老人及众多家属来到闽清法院坂东法庭开庭,双方情绪激动。承办法官了解到两位老人间的特殊关系,且被告郑某性格执拗,难以沟通。为妥善处理好这起纠纷,承办法官对被告郑某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最后经过整整两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受损坏的墙体由原告自行修复,被告当场支付原告2500元的修复费。
至此,这起相持不下的邻里纠纷,在法院的调解下告终,维护了两家人长久以来的情谊。 责任编辑:曾还彪
本文来源: 法院
24.09.2014 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