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法院:染毒赌博缺钱花 一年3次骗婚受惩罚

11.10.2014  11:37
  广西女子小恬(化名)以结婚之名,2012年先后在山西平定、福建闽清、江西上饶,骗取彩礼钱共计133500元。日前,闽清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小恬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小恬是个“80后”,外貌姣好,只有初中文化,染上了毒品、平时也好赌博。缺钱花的小恬经不住其姑妈唆使以假结婚骗钱的诱惑,2012年初便开始了利用“美人计”进行骗婚。小恬先是在姑妈的帮助下办了本户口簿,并经姑妈介绍认识了山西某男子。双方谈好礼金后,小恬就随广西当地的一个媒人千里迢迢跑到了山西男子的家里,并用办来的户口薄在山西办了结婚证。山西男子将2万多元的礼金交给了媒人。而后,小恬在山西男子家中待了一个月左右,就找借口回到了广西家中。回家后,小恬从姑妈那里分得12000元还了毒债。不久,山西男子打电话催小恬回山西,于是小恬就再次回山西住了十几天后,又找借口回了广西。从此,山西男子就再也联系不上小恬了。

  2012年3月,小恬的姑妈再次找到小恬,鼓动她再去相亲赚钱。“你吸毒,又没有钱,这样赚钱又很容易”,小恬最终经不住诱惑,随姑妈来到了福建省闽清县。经当地媒人介绍,小恬认识了闽清某男子。小恬与姑妈故技重施,骗得礼金3万元,闽清男子被骗后报了警。

  2012年年底,小恬又在江西上饶继续行骗一起,就这样小恬再次“失联”。之后,小恬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江县被福建警方抓获。

  闽清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通过与他人结婚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