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法院打造生态司法“新名片”

03.07.2019  21:12
  6月27日,闽清县人民法院召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闽清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

  据介绍,闽清法院以“专业化审判 系统化修复 立体化宣传”为立足点,持续点靓闽清生态司法的新名片。2018年以来,该院共审结涉生态环境刑事案件20件31人,民事5件、行政非诉2件,适用监禁刑6件11人,适用率35.48%。严格追究污染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加大罚金刑适用,共判处罚金28.3万元,从经济上有效遏制犯罪动机。

  此外,闽清法院努力打造“补植复绿”升级版,在涉生态案件中将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纳入酌定量刑情节,并将积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作为宣告缓刑的必要条件。2018年以来适用“补植复绿”12件12人,缴纳生态修复保证金15万元,责令被告人复绿补植林地累计165亩,有效恢复受损生态及森林环境。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