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法院:工厂停产倒闭无处觅 法官多方查找农民工喜领补偿金

30.06.2014  18:48
  “多亏了法院为我们农民工主持公道,多亏了执行法官对案件的不懈努力,不然这笔补偿金肯定是拿不回来了……”申请执行人老肖在闽清法院执行局办公室一边点数执行回来的补偿金,一边对执行法官感激道。

  8年前,老肖从老家四川来到福州谋生,被闽清一家保温材料厂聘用,负责为厂里开车,但双方仅口头约定工资,未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2012年10月,厂里以老肖达到退休年龄为由将其解雇,且拒绝支付老肖补偿金,后经劳动仲裁裁决,保温材料厂应支付老肖补偿金2万多元。2013年底,老肖拿着裁决书多次向厂里要求支付钱款均无果。无奈之下,老肖只好向闽清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闽清法院调查发现,保温材料厂已经倒闭停产,法定代表人不见踪影,也无联系方式,厂里唯一的银行账户也无任何资金可供执行,案件陷入了僵局,不得不中止执行。

  功夫不负有心人,2014年6月25日,负责该案件的周法官在执行过程中了解到,保温材料厂这两天将要收回一笔多年前被拖欠的货款,而这货款必须汇入厂里的对公银行账户。另外,法院通过工商局系统查询到保温材料厂的股东花名册,并取得了联系方式,当事人老肖也查找到厂里有一部报废的小货车可供执行,案件一下子出现了转机。事不宜迟,办案法官迅速冻结了厂里的银行账户、扣押了厂里报废的小货车,并及时传唤了厂里的股东。第二天,厂里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几个都来到法院,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老肖当场拿到了补偿金,事情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