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法院:妻子被人称呼为“老婆 ” QQ聊天诱砍“第三者”获刑

16.09.2014  10:39
  2014年5月16日晚,闽清一处出租房前发生了一起持菜刀砍人事件,贵州籍80后小张(化名)将工友小吴砍伤。近日,闽清法院审结了该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小张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原来,受害人小吴与被告人小张同在闽清某工厂打工。一日,小张隐约听到几个工友在议论自己的妻子,获知有其他人称呼自己的妻子为“老婆”,于是心里对妻子起了怀疑。

  直至2014年5月16日晚上,小张趁妻子睡觉时偷偷用妻子的手机登陆了妻子QQ,浏览了近期的聊天记录和空间记录,发现工友小吴很有可疑。于是用妻子的QQ与小吴聊了起了,“我一个人在家很寂寞,你过来陪我吧”要求小吴来自己的出租房。当晚凌晨2时许,小吴果真来到了自己跟妻子的住处。

  等到小吴敲门时,小张生气地持菜刀冲了出去,将小吴砍倒在地,小吴顿时满头是血。砍伤小吴后小张主动报了警,当晚小张即被公安机关拘留。后经福州公安局鉴定,小吴的伤情属轻伤一级。同年5月23日,小张赔偿小吴30000元,取得了小吴的谅解。最终,法院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