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法院副书记拒绝参加救灾工作被责令辞职

10.10.2016  15:04

  福州日报10月9日讯(记者  李效翔)记者昨日从市纪委监察局获悉,闽清县纪委日前对因救灾不力受到问责处理的2名党员干部进行通报。

  闽清县法院机关党总支副书记、工会副主席杨鸿有令不行问题。7月11日,闽清县委组织部要求县法院抽调一名干部协助县民政局开展救灾工作。县法院领导电 话通知杨鸿,要求其准时到县委组织部报到,但杨鸿表示家里受灾,不愿参加。因时间紧急,院里要求其先去县委组织部报到,杨鸿没有服从院里安排前往报到。杨 鸿身为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在抢险救灾中有令不行,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经县法院党组研究,责令杨鸿辞去县法院机关党总支副书记 和县法院工会副主席职务。

  闽清县池园镇池园村支部委员李碧煌擅离职守问题。7月8日,池园镇传达部署防御“尼伯特”台风工作后,镇党政 办、防汛办通知所有镇直单位和村(居)干部必须在岗在位、防御台风。该镇池园村党支部委员李碧煌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前往福州,7月9日至18日, 镇、村多次通知李碧煌返回工作岗位,参与抢险救灾,李碧煌拒不执行,其行为在干部群众中造成极大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 条例》有关规定,池园镇纪委决定给予李碧煌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