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制定交通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实施方案

05.10.2016  10:37

  福州日报10月5日讯(记者 欧阳进权) 记者昨日获悉,闽清县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闽清县交通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因“尼伯特”台风阻断的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在现有抢通的基础上加快修复。

  其中,国省干线重大水毁点11月底前基本完成;专养农村公路重大水毁点11月底前基本完成;群养县乡道重大水毁点11月底前基本完成修复;村道一般水毁点10月底前基本完成修复,重大水毁点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修复。

  此外,桥梁修复加固类在11月底前完成;中小桥重建类年底前完成;大型桥梁重建类、大中型滑坡等个别特别困难工点根据实际确定修复工期,其中316国道溪口大桥重建工作按省交通运输厅安排于今年12月31日前完工。

  闽清县政府成立交通基础设施水毁抢修重建领导小组,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并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抢修重建工程无障碍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