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两司机公车私用被查 一开除党籍一党内警告

07.06.2015  09:34

  福州新闻网6月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邱泉盛)记者昨日获悉,闽清县纪委近日查处2起公车私用问题。

  5月3日,闽清县雄江镇政府出纳兼驾驶员黄敬霖在驾驶车牌号为“闽AF8355”的公车办理公务途中,顺路携带其儿子至闽清县城台山新村出租屋。黄敬霖于2014年11月25日因超生被雄江镇纪委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事发时仍处受处分期间,经闽清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黄敬霖开除党籍处分。

  4月28日,该县残联驾驶员林烽驾驶车牌号为“闽AF7980”的公车送其孩子上学和妻子上班。经闽清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林烽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