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闽江福州段拟采砂181万立方米 安排5个可采区

26.03.2016  11:01

  福州新闻网3月2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日前,《闽江下游福州段2016年度河道采砂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2016年,闽江下游福州段共安排5个可采区采砂,年度采砂控制总量为181万立方米,其中135万立方米安排我市境内省、市重点工程建设用砂,46万立方米安排各县(市)区重点工程及民生建设用砂,并严格控制河砂运出闽江口销往境外和从闽江吹砂填地。

  据悉,闽江河道采砂共安排5个可采区,其中,闽清县为大箬、马坪可采河段,可采砂21万立方米;闽侯县为埕头、马坑、唐举可采河段,可采砂160万立方米。河道安排采砂船控制在6艘内,沿岸堆砂场总数控制在33处以内。闽江下游淮安头至金刚腿河段均列为禁采区。

  方案严格规定了采砂作业时间——每天河砂开采时间为5:30~17:00,超时间开采按非法采砂论处。

  同时,我市将建立联合执法巡查机制,对闽江下游河道实行24小时不间断执法巡查,对查处的违法采运砂船一律实施扣押,对“三无”采运砂船一律依法予以没收、拆解和销毁,严厉打击违法采砂、吹砂、违规设置堆砂场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