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 推进两大协作区高质量发展

13.09.2018  09:11

  日前,省委书记于伟国对省总工会提出激励先进模范在推进高质量发展实现赶超目标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若干措施作出批示。于伟国在批示中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模本科班学员回信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劳模、关爱劳模、崇尚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氛围,引导劳模等先进模范继续发挥表率作用,示范引领广大职工积极作为、主动融入,积极投身新福建建设。

  据悉,省总工会制定的《关于激励先进模范在推进高质量发展实现赶超目标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若干措施》共16条,包括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示范引领作用,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凝聚创造性劳动的强劲动力等方面。

  充分发挥劳模等先进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各级工会的组织推动作用,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各级劳动模范工作室建设,到2020年全省命名600家以上“省级劳模工作室”,命名一批“省级示范性劳模工作室”,更好地发挥劳模工作室在产业企业发展中的推进器作用、在技术创新中的催化剂作用、在培育人才中的孵化器作用以及在社会文明中的正能量作用。

  在全省各类企业广泛开展“名师带高徒”三年(2018—2020年)专项活动,每年发动1000名先进模范与新进员工、转岗员工以及技能尚未达标的员工结对,签订师徒传帮带协议,进行定期目标化培养,努力培养更多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和产业工人。动员200家重点工程项目开展“工人先锋号”创建行动,围绕项目建设目标,推进“比项目质量、比项目进度、比安全生产、比技能创新、比文明施工、比科学管理、创项目精品”劳动竞赛,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与效益,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凝聚创造性劳动的强劲动力,推进闽东北、闽西南两个经济协作区加快发展。闽东北、闽西南两个经济协作区成立劳动模范联盟,围绕基础设施快捷联通、产业发展合理分工、试点平台政策共享、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等内容开展协作互助、研发互联,加强项目对接、人才交流、信息互通,推动协同发展、融合发展、共赢发展。依托五一劳动奖状、工人(五一)先锋号获奖单位(集体),重点推动闽东北、闽西南两个经济协作区深入开展区域内及区域之间劳动和技能竞赛,推动电子信息、石油化工、机械装备三大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开展行业性劳动和技能竞赛,让先进模范成为以高质量发展实现赶超目标的排头兵。(记者 何祖谋)

【责任编辑: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