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安监职预审〔2015〕6号
01.09.2015 11:54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闽安监职预审〔2015〕6号
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福鼎热电厂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江西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中心(评价机构)《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福鼎热电厂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报告编号:YP150104-001,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的内容和结论,请按照《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并作为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依据之一。
该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报我局审查,竣工验收前,你公司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报我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此复。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13日
抄送:宁德市安监局,福鼎市安监局、卫生计生局,省安科院。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1.09.2015 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