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出炉 泉州占20个重点区域
5月26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丽娟 吴月芳)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这意味着,今后,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有了纲领性的政策指导意见。
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期从2011年至2025年,分三个阶段实施,保护范围是闽南文化的发祥地、核心区——现今泉州、漳州、厦门三市的行政区。《规划》选择了53个区域作为进行闽南文化整体性保护的重点区域,包括泉州市鲤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漳州市芗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厦门市思明区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等3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区域,以及12处历史文化名镇(村)、古村落保护区域,9处民间信俗保护区域,8处民俗保护区域,2处传统戏剧保护区域,5处传统技艺保护区域,3处传统体育、游艺保护区域,5处传统音乐、曲艺、舞蹈保护区域,1处传统美术保护区域,5处闽南文化遗产保护展示区域、点。
泉州市委、市政府已将所属20个重点区域的保护规划列入201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并在闽南三市率先展开工作,目前正在搜集20个区域内的详细信息,委托福建省艺术研究院等启动编制保护规划,预计10月31日前,重点区域规划将完成。
将开展非遗调查并公开
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的保护范围是闽南文化的发祥地、核心区,所保护的核心对象为其划定区域范围内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以及代表性传承人。
根据《规划》,福建省将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四级名录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字化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将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手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记录,建设数据库,并对外公开。
三市建综合性非遗展馆
明年年底,闽南三市将重点做好6项工作:采取措施及时抢救一批濒危项目;三市都将举办传承人培训班,指导、规范125个传习中心;整治53个整体性保护重点区域的周边环境,修复、保护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到明年底前,我省还将建立泉州、漳州、厦门市3个综合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以及部分市、县(区)的综合性展示馆,建设闽南传统音乐、闽南传统建筑营造技艺、闽南剪纸3个专题展示馆。
设保护区建设专项资金
按照总规,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经费保障将由国家、省、市财政拨款和民间筹集方式解决。国家、省、市财政投入比例为1:1:1。据透露,中央财政每年将给予近2000万元的投入,省政府也将投入2000万元,设立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专项资金,市里也将有配套资金。
经费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活动、传承人经费资助、传习中心活动、对台对外交流活动、整体性保护区域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数据库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