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八条"福州版优惠政策为何难落实

29.10.2014  12:26

上周六,也就是10月25日,本频道以《"闽八条"福州版优惠政策为何难落实》为题报道了,福州市建新镇楼下村西山自然村里的部分拆迁户,在拿到拆迁货币补偿重新购房时,原本可以按照"闽八条"福州版的细则减免契税,但是政策和现实却 "打架"了。福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说,拆迁户如果要免契税,必须提交房屋产权注销证明等材料。但是,福州市建新镇建新经济管理区综合科的工作人员却表示,一年之内想办下这个证明,几乎不可能。眼看着这些村民马上就要交纳购房款了,这3%的契税能不能免除,仍是个未知数。报道播出后,引起了福州市房管局的高度重视。今天上午,福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约见本频道记者,通报了他们的初步解决方案。


今天(28日)上午9点,记者来到福州市房管局,办公室副主任张步振接待了记者。他表示,上周,在本频道记者将此事反馈给他们之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连续召开了几场专题会议,并协调了房地产交易中心等多个部门,现在问题有了初步的解决方案。


首先,先解决个案情况。针对本频道报道的,福州市建新镇楼下村西山自然村里的部分拆迁户,他们需要带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最新的购房合同以及身份证等材料,到福州市建新镇建新经济管理区,也就是征迁单位提交申请,再到福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产权注销证明。接下来就可以直接减免契税。这一解决方案,福州市房管局已经通过福州市建新镇建新经济管理区综合科的工作人员,通知了该辖区区域内的拆迁户们。
 

其次,福州市房管局正在会同相关单位,拟定一份通知,对于福州市拆迁户在享受"闽八条"福州版细则的过程中,即将会遇见的类似问题,进行统一部署和协调。这份通知仍在草拟阶段,近期也将向社会公布。
 

福建新闻频道记者福州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