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闽八条”将继续实施 政策带动首改需求大幅增长

25.07.2015  10:33


卓星/制图

  东快讯(记者黄弘妍)未来我省购房者将继续享受到包括购买超5年(含)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家庭购买首套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含)契税按1%税率征收、家庭购买首改房按首套房认定等政策。昨日东南快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2014年8月1日起执行,并明确优惠政策有效期为一年的“闽八条”将继续执行。业界认为,“闽八条”推出后,省内各设区市也推出相应执行细则,一年来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功劳很大,该政策的延续有利于福建省楼市的稳健发展。

   家庭购买首改房按首套房认定

  去年8月1日正式执行的“闽八条”政策对首套房的认定、二手房免征营业税、契税的征收等方面都进行了明确。在“闽八条”出台后,省内各市、县(区)也都推出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如福州推出了“榕七条”等。

  “闽八条”中明确了家庭购买首改房按首套房认定。此外,购房人住房套数认定不包括其自建房、房改房、继承房、征迁安置房和已偿清贷款的二手住房,其拥有的住房套数只在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机构查询。

  而购房人偿清购房贷款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按照首贷认定。此外,在全省范围内购房办理签约(网签)、贷款、产权登记等手续时,无需提供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对家庭购买首套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契税按1%税率征收;面积在90-144平方米(不含90平方米)的,契税按1.5%税率征收。实行货币补偿的被征迁户购买一套商品住房用于安置的,给予免征契税;购买多套商品住房的,与被征迁房屋相等面积部分,给予免征契税。各地对实行货币补偿的被征迁户,可以按货币补偿标准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在鼓励二手住房市场发展方面,政策也规定,个人转让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房屋时间按房屋买卖合同订立时间确定。

   政策带动首改需求大幅增长

  “一年来福州首改房的需求增加了50%。”中原地产福州分公司董事总经理蔡俊告诉东南快报记者,原先家庭购买首改房算为二套,不仅首付的要求高,且银行方面资质审核也很严格。“首改认定为首套后,银行方面审批也没那么严格,放款也更积极。”

  蔡俊说,“闽八条”之后福州也推出了相应的执行细则,对房地产产生利好影响。一年来首改房需求的大幅提升除了政策因素以外,也有一部分其他原因。“也有部分股市获利资金撤出,转而投向房地产,带动了成交量。”此外,他也认为,政策给市场注入的信心也是让成交量提升的一个关键。“利好政策让市民认为市场是支持房地产稳定发展的,而非打压。政策的继续执行有益于我省房地产的稳定发展。”

  二手房方面,政策给市场带来的影响业界也用“非常大”来形容。朝阳房地产董事长刘强说,满5年二手房转让免征营业税的政策也大幅推进了二手房市场的交易,“因此而成交的需求有30%-40%。”

  “二手房市场卖方通常都是实收,各种税费和手续费用由买方承担,所以过去这部分营业税也是转嫁在买房人身上,增加了购房成本。”刘强向东南快报记者介绍,政策推动成交量提升的原因在于买房成本的直接降低,“90-120㎡的刚需释放量在这一年表现得最为明显。”

  “此前业界有传言政策要停止,我们都有点担心刚稳定的市场又再度下滑。”刘强说,政策的持续让他对福州后续的二手房市场表示看好,“未来的福州二手房市场应该会保持稳健发展的态势。”

  此外,福州房地产专家王剑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一年来在多种政策的刺激下,福、厦楼市趋于平稳发展的态势,不再明显下跌,局部甚至有所反弹。“楼市的发展,50%以上应该取决于国家货币、金融政策的走势,政策的影响不会超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