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法院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宣判
30.11.2017 10:47
本文来源: 法院
本案属于新类型行政诉讼案件,该院受理后高度重视,派出业务能力强的生态审判团队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前精心准备,对案情进行研究和分工,制定庭审提纲,并借鉴审理过此类案件法院的经验,提高审判工作严肃性。
庭审中实现同步录音录像,电子笔录、音频、视频、电子证物等证据、文书当庭同步展示,保障庭审质量。开庭审理中双方当事人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陈述、答辩、举证、质证,并在法官的引导下围绕案件的焦点问题,有序地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保证司法公正。本案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中国新闻网福建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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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2017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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