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服务保障脱贫攻坚”——闽侯法院推出金融借款合同范本破“三难”

15.05.2020  18:43

侯法院推出的贷款合同范本,不仅预防了金融风险,也提高了贷款人的履约自觉性,让我们敢贷愿贷。”11日,闽侯民本村镇银行董事长陈传太说。

        闽侯县人民法院以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推出金融借款合同统一文本,以破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送达难、周期长、执行难等“三难”问题。在复工复产背景下,这一举措迅速发挥作用,合同范本目前已被7家银行采用。

        闽侯县是中国县域经济百强县,近年来,经济飞速发展,仅工艺品加工生产企业就超过600家,其中350多家拥有自营出口权。随着县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推进,闽侯法院受理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逐年递增。

        在这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中小额贷款纠纷占比高达25.53%。此类案件有三大难点:送达难、周期长、执行难。前些年,一企业向闽侯农业银行贷款8万元,期限1年,贷款人找了7个担保人;后来,因经营不善,该企业无法按期还款,银行向法院起诉,但由于贷款时没有进行地址确认,案件需要公告,又经过二审等程序,耗时两年多,该案件才全案解决。

        去年底,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福州为试点地区之一。闽侯法院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推进金融风险协同预防、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审执流程重构提速,探索打造“调、立、审、执、破”有机衔接的金融纠纷解决新机制,“合同范本”的做法应运而生。

        闽侯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秀榕说,合同范本针对“送达难”,增设送达地址确认书;针对“周期长”,增设小额速裁条款;针对“执行难”,增设风险告知部分。这些举措正逐渐显现出对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良性效果。

        比如,该院小额速裁条款约定,标的额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比照简易程序进一步简化审理程序、审理方式、文书样式,实行一审终审,满足当事人高效、便捷、低成本解纷的需求。“我们的目的,就是要让银行敢贷愿贷,让中小微企业‘贷得到’。”林秀榕说。

自4月份合同范本推行以来,闽侯县民本村镇银行、农行、农信社等7家银行已采用合同范本,签订合同82份,金额达6500万元。福州闽侯一工艺品公司负责人说,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受到冲击,房租空转、经营亏损、招不到人、资金链断裂等都让他们倍感焦虑。闽侯法院的金融借款合同范本推出后,他们顺利贷到了款,有信心渡过难关了。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