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晒责任清单:36个县级部门公布7220项责任事项

26.11.2015  08:30

  福州新闻网11月2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刘君琳)部门责任有哪些,怎么履行,哪些职责是部门“必须作为”,哪些行为属于“不作为、乱作为”?如今,闽侯居民遇到这些问题,上网一查,便一目了然。

  本月初,闽侯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闽侯县县直部门责任清单的通知》,在县政府网站公布县级36个部门7220项责任事项(其中多部门监管的责任事项95项),“晒”出各部门职责、主要依据、具体责任事项、事项类型、责任处理(单位)、追责情形等内容,接受广大市民和媒体监督。

  责任清单公布不到一个月,闽侯当地居民和政府部门就尝到了照“单”办事、按“单”问责的甜头!

   责任到位

   服务百姓更到家

  公布责任清单后,市民办事更容易。记者昨日在闽侯县法律援助中心体会到这一点。

  在中心内,记者遇到了因为劳资纠纷来此的李先生。李先生在闽侯上街一家房地产公司打工,和其他20多个农民工一起被拖欠了6万多元工资。他们在部门指导下,找到了闽侯县法律援助中心。李先生填写好3份简单的表格——法律援助申请表、委托代理辩护协议、法律援助案件征询意见表,再将工作天数证明等材料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就开始帮助他们撰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

  “申请法律援助的一般是残疾人、农民工等困难群体,经济困难,我们提醒他们应准备的材料、帮助他们写申请书、免费为他们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促成他们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工作人员马小姐告诉记者,今年他们已经提供法律援助805人次,帮助困难群体挽回经济损失1600多万元。

  法律援助是闽侯县司法局在责任清单中提供的一项公共服务。该局办公室主任林登佑介绍,司法局提供的公共服务还包括公证、律师执业登记初审、律师事务所执业登记初审等。明确了公共服务职责后,他们在各办事窗口中,提供更细化服务内容的办事指南、服务手册等,让群众办事“一步到位”。

   责任明晰

   分工合作更愉快

  公布责任清单后,部门责任更明确。闽侯县环保局办公室人员林善华对此深有感触。

  上周五,闽侯县塔礁洲湿地公园内,几十名观鸟爱好者,带着望远镜、照相机等各式装备,选好位置,调整角度观鸟。这场以“亲近自然,走进鸟的天堂”为主题的观鸟、护鸟活动由闽侯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牵头,县环保局承办。

  “组织、指导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正是责任清单中明确列出的环保部门的责任事项。”林善华说,看似平常的活动,其实正是部门履行责任的表现。本月是闽侯县“保护母亲河,共建生态美”社会公益日活动月,观鸟、护鸟活动后,闽侯县环保局计划继续开展系列活动,进一步履行环保宣传教育职责。

  记者看到,责任清单上,闽侯县环保局责任被细化为231个具体责任事项,另外还有3个多部门监管事项。林善华介绍,环保问题往往牵涉多个部门职责,有了责任清单,他们解决问题更具针对性;遇到涉及多部门监管的节能减排、水污染防治、矿山监管等事项,他们与别的部门开展合作也就更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