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关于2017年第十五届“两马同春闹元宵”期间部分道路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22.03.2017  03:57

榕公综〔2017〕41号

2017年第十五届“两马同春闹元宵”活动将于2017年2月7日至2月11日(农历正月十一至正月十五)举行。为确保活动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从2月7日至2月11日每日18:00至当日活动结束,对以下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江滨东大道(宗棠路口至快安路口,含辅道)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其中,2月7日(农历正月十一)18:00至当日活动结束,江滨东大道(西起三环互通口,东至宗棠路口)西往东方向车道实施交通管制,禁止机动车通行;东往西方向车道仅允许机动车从西往东方向通行;辅道仅允许机动车从东往西方向通行。


二、罗星塔路(港务局口至青洲路口)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停放,过往车辆绕道罗星西路、青洲路通行。


以上道路管制期间,请广大市民提前安排好出行线路,按照交通指挥人员的指挥和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有序通行。

特此通告

福州市公安局

2017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