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不间断每天造假烟2000斤 南安6名男子获刑

09.09.2014  15:26

   24小时不间断生产 每天造假烟2000斤

   合伙制售假烟 六人分别获刑

  南安商报9月9日讯 以养鸡为由,6名男子向水头劳光村村民租用山地、合伙生产假烟,每天24小时不间断生产,10多名工人分早晚班,每天生产2000斤左右假烟。

  一个月后,该制假窝点被公安机关、市烟草专卖局查获。市人民法院对这起假烟案作出判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宋某哲等6人有期徒刑4年到7年不等。

   【案例】

   合伙制售假烟6名男子皆获刑

  2011年11月14日,公安机关、烟草专卖局根据举报,在水头劳光村捣毁一卷烟制假窝点,抓获嫌疑人3名,查获YJ14-22卷接机组一台套、散支卷烟“红梅”“红河”等品种215.8件、烟丝9.425吨、滤嘴棒40箱、盘纸216盘、水松纸99盘等,案值超177万元。

  经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立案查明,2011年9月底,晋江人曾某林、黄某青、洪某楼及两名漳州云霄男子合伙生产假烟,曾某林、洪某楼、黄某青各入股3万元。随后,曾某林等人找到劳光村村民宋某哲帮忙,出面租赁造假场地,并负责招收工人、搭建厂房、协助管理等工作。经协商,宋某哲每月工资5000元。之后,两名云霄男子离开,并派周某钦及一名叫“老周”的人协助管理。

  2011年10月中旬,宋某哲伙同曾某林、黄某青等人,以养鸡为由向同村村民宋某记、宋某太租用福顶后山的山地,后组织周某钦等人平整山地、修路、搭建简易工棚、卸装卷烟机台,并雇用童某平为技术人员、曾某送等人为工人开始生产假烟。

  其间,曾某林、宋某哲负责管理监督,周某钦负责晚班现场管理,洪某楼负责记账、发工资及登记,童某平负责操作卷接机生产,黄某青负责与云霄人交接及帮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