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27个干部被追责 科级干部18人、股级干部9人
长泰18个科级干部被追责。昨日,长泰县委对省委巡视组的巡视整改情况进行了通报。
2015年1月9日至2月6日,省委巡视二组对长泰县进行了巡视,5月29日,指出了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政治纪律、选人用人四个方面12项共20个问题,移交了65件信访件,提出了四条整改意见。
目前,在这4个方面20个问题上,长泰已经整改11个,正在整改9个;移交的65件信访件全部办结;对负有主要责任的27个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其中,科级干部18人,股级干部9人。
工业用地出让不规范
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工业用地出让管理不规范。
若预约地价低于挂牌出让土价,由政府贴补差价,2011年以来共有16宗、674.4亩,差额1339.27万元;若预约合同地价高于挂牌出让土价,则高出的部分留在有关乡镇(场、区)自行支配使用,2011年以来共有69宗,差额11417.23万元。
同时,对用地问题相对集中,监管不到位的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给予经济开发区国土所所长蔡某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
在2010年规范津贴补贴后,县经济开发区仍以各种名义,发放干部职工津贴补贴共计543.85万元。
同时,对分管财务管理工作的领导进行问责,给予县经济开发区副主任杨某党内警告处分。
用公款购物送礼
枋洋镇、林墩工业区、古农农场三个单位2013年实际产生的接待费用,远高于县财政统计的数据,县经济开发区和古农农场存在大量消费高档烟酒。
同时,枋洋镇、林墩工业区、古农农场、县经济开发区四个单位存在用公款购物送礼问题。对此,将给予枋洋镇副镇长张某、党委委员杨某、财务负责人徐某、办公室负责人林某,林墩工业区副主任陈某、党委委员吴某、财务科长倪某、党政办副主任叶某,古农农场党委委员梁某、党委原委员徐某、财务科长叶某、党政办原副主任苏某,县经济开发区副主任杨某(交叉处理)、党委委员颜某、财审科负责人黄某、办公室副主任张某等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公款旅游
关于违规公款旅游问题,对存在违规旅游行为的负责人进行问责,给予县经济开发区党委委员颜某(交叉处理)、县劳动就业中心主任刘某(已党内警告处分)、陈巷镇原党委副书记林某、枋洋镇人大主席林某、岩溪镇原党委副书记蔡某、马洋溪旅游区党委副书记林某、文体局广电台长卢某、环保局副局长林某等8人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规公款报销费用24929元,并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违规报销私家车汽油费
关于违规报销私家车汽油费问题,枋洋镇、林墩工业区、县经济开发区、古农农场均在车辆运行费中列支班子成员的燃油费。
为此,立即停止执行对私车报销车辆燃油费行为,并给予枋洋镇副镇长张某(交叉处理)、林墩工业区副主任陈某(交叉处理)、古农农场党委委员梁某(交叉处理)、县经济开发区副主任杨某(交叉处理)等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