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检察院推出便民措施受好评

17.09.2014  03:32

 

福建检察网漳州9月15日讯(黄从余)今年来,长泰县检察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拓宽检察便民服务渠道,延伸服务触角,紧贴民生实际,推出多项便民举措,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该院完善了权利义务告知制度。针对刑事案件人少案多、时效性强的难题,规定在批捕案件受理当日、起诉案件五日内,由案件受理人员统一向案件当事人或他们的近亲属进行告知,明确告知其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涉及轻微刑事、交通肇事案件赔偿的,告知双方有调解的权利,对其达成民事和解进行指导和风险提示,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法律咨询,方便案件当事人及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推出了不捕、不诉案件回访制度。针对近年来此类案件增多的现象,在向公安机关进行不捕、不诉案件说理工作的同时,告知当事人或其近亲属案件的处理情况,说明如此处理案件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以及不服决定的申诉渠道,并将他们的意见或建议记录在案,使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处理进程、参与案件监督,确保案件透明化运行。

此外,积极宣传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执行案件检察和解的工作职能,耐心做好群众和解思想工作。对民事执行案件只要符合和解条件,一方有意愿和解的,认真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极力促成当事人在检察环节达成和解协议。监督和解协议履行。对达成和解协议,及时进行跟踪督促,促使协议确定的义务能够按时履行到位,有效维护执行申请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