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师生参加烈士纪念日活动

30.09.2015  11:10


  30日上午,长泰县“烈士纪念日”向烈士纪念碑敬向花篮仪式在长泰县革命烈士陵园举行。来自县实验小学的32名师生代表和各机关单位代表共约200人参加本次公祭活动。

  8时30分,公祭活动正式开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后,全体公祭人员向烈士墓鞠躬默哀。随后,全体少先队员高声献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伴随着《献花曲》激昂深情的旋律,8名武警战士抬起花篮,缓缓起步,向烈士敬献花篮。

  烈士纪念日,是指纪念本国英雄的法定纪念日。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中国烈士纪念日,并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