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四有”拉开节后复产验收序幕

14.02.2016  23:04
       春节过后,各企业相继开工建设,为确保节后复产复工工作有序开展,长泰县安监局 “四有”要求,为节后复产验收拉开序幕。

    一是有自查自纠。要求全县所有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长泰县节后复工复产企业自查表》逐一对照,开展自查自纠。生产经营单位在复产复工前必须对生产系统、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特别是对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电线电路要检验、检查,确保处于完好适用状态才能使用,保证其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同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必须整改到位后才能复工,并在复产复工期间要加强值班守备制度。

    二是有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对重新上岗的职工,特别是现场操作工,要组织进行一次关于岗位操作基础知识、安全操作基本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对)、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三是有申请报告。全县所有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在完成复产复工安全方案的制定、开展自查自纠和安全教育培训后,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县安监局提出验收申请,确保复产复工规范、严格、稳妥、有序。

    四是有复产验收。县安监局要加强对节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制定详细工作方案,严把高危行业企业节后复产验收关。同时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制度,对未经验收的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产的进行严肃查处。(长泰县安监局 杨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