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积极探索“微庭审”便民利民

05.05.2016  12:19
  “微信调解的方法真方便,给新时代的法官点个赞!”近日,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法官收到远在湖南的当事人赵某的微信感谢。

  2015年7月16日凌晨,赵某驾驶小汽车时,因操作不当,撞倒骑着二轮摩托车的江某。赵某将江某送往医院救治,并垫付1万元医疗费。经交警部门认定,赵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赵某驾驶的车辆投有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后,赵某前往湖南经商,江某治愈出院。为获得事故赔偿款,江某向长汀法院起诉赵某及其车辆保险公司。

  赵某在开庭前反映,赶赴长汀法院开庭路途遥远耗时耗力。为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法官取得双方同意后,建立了一个微信群聊,将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请进来,主持双方在群里反复协商。

  鉴于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及责任认定无异议,只是对部分赔偿项目和计算依据有分歧,法官充分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后,将原告的合理损失一一分项计算出来,发送到微信群里,让双方一目了然,并安抚江某的情绪,对赵某进行法律教育。在法官法、理、情融会贯通的调解下,双方同意让步,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据悉,自去年12月该院利用微信调解第一个案件以来,法官们已通过微信调解结案11起。目前,该院将微信适用于标的额较小、当事人相距较远的案件的调解工作,同时也在积极探索“微庭审”,拟将一些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标的额较小且当事人不便往返法院的案件纳入微信庭审范围。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