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法院逐案“剖析”发改案提高审判质效

16.10.2014  21:33
  “这个案件原判决在利息的计算上有错误,导致被二审部分改判,今后一定要注意办案的细节和规范……”10月16日,福建省长汀县法院首次对今年以来被龙岩中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进行了案件质量评定通报,逐案对发改的原因、存在问题、吸取的教训等进行了详细评析,并下发给每位办案人员,以此增强审判人员的质量意识,促进审判案件质量的提高。

  为加强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效。今年年初,长汀法院制定了《二审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质量评定及责任追究办法》,实现发改案件质量评查追责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在发改案件评查中,建立了承办人员申辩制度、复议制度和评查结果反馈制度等,要求案件评查组在案件差错和责任认定中,必须逐案认真听取相关业务庭及原承办法官的意见,充分尊重原审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增强其对质评结果的认同度。

  近期,该院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对今年以来被改判、发回重审的13件案件进行了案件质量评定,集中对案件发回、改判的原因进行深入细致分析,确定过错责任,对6件案件6人次进行了责任追究。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