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法院“法官妈妈”温情寄语感化失足少年

28.10.2014  11:17
  本报讯(记者 邓炳秀)“每个人都会犯错,贵在知错能改。今后美好的人生之路还很漫长,从哪儿跌倒就从哪儿爬起来,希望你今后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警钟长鸣,用积极健康的心态开启生活的新篇章。”10月24日,长汀县法院对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件进行宣判,在严肃的刑事判决书条文之后,从事少年审判工作的“法官妈妈”还附上了一份充满爱心的温情寄语。

  年仅17岁的小昕(化名),结交了一些不良朋友,时常与朋友出入KTV等场所,一次和朋友酗酒之后,与别人发生口角,冲动的小昕将别人打成轻伤。小昕的父母忙于生计外出务工,小昕自幼与爷爷一起生活。小昕的爷爷溺爱小昕,却疏于留意他的行为,直到他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方知事态严重。小昕的家人对疏于管教小昕的行为悔恨不已,向法官承诺,今后一定严加管教。根据小昕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对小昕作出了缓刑的从轻判决。同时,承办法官“曹妈妈”以发自内心的感受和长辈的关爱之情写下了寄语,勉励小昕痛改前非,悔过自新。

  “感谢法官的良苦用心,我一定吸取教训,积极改造,重新做人!”听完法官妈妈的“判后温情寄语”,小昕当场哽咽,流着眼泪说道。

  为加强对失足青少的教育、挽救、感化,今年4月份以来,长汀法院在少年审判中推行“判后温情寄语”制度。法官在判决书后对每位未成年犯都附上一份“判后温情寄语”,针对未成年犯的案情特点、家庭情况,从规劝教育角度,在法理外对未成年犯进行说服教育和道德感化,用爱感化、教育失足未成年人。半年来,该院发出“温情寄语”11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无一上诉、抗诉,未成年被告人无一重新犯罪。 来源:法制今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