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 司法为民情怀这样绽放
19.06.2017 14:48
本文来源: 法院
今年初,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获得“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荣誉的取得并非偶然,更非一蹴而就。沉甸甸的荣誉背后,留下的是长汀法院一步步坚实奋进的足印。
多年来,长汀法院怀揣着“司法为民”初心,探索出强化生态司法的“绿色判决”,提高审判质效的“案件管家”,延伸法律服务触手的“法律客服”,司法便民惠民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法律客服”延伸司法便民服务
在长汀县河田镇,笔者看到村部外面公示着长汀法院法官照片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村民只要有法律问题,拨打电话就能联系该村的挂钩法官。”长汀法院院长曾健彬介绍说,这样的诉讼服务点在长汀县有80多个,成了该院多年来构建司法便民服务的“前沿基点”之一。
“有了这些服务点,村民维权就多了一条路。”濯田镇升平村的村干部说,村里的司法公开服务,公示了法官的联系方式和服务内容,村民刚性的司法需求就能“点对点、一对一”咨询。
法官不在法庭专司审判,却到处抛头露面做起“法律客服”,这是不是司法资源的浪费?
面对质疑,曾健彬说,这是他们通过长期的调研和走访,结合农村特点,推行的“一片一庭一法官、一乡(镇)一站一协理员、一村一点一联络员”的司法便民与公开模式,让司法服务实现“村村通”。
“我从江西过来打工,能要回辛苦钱,真的非常感谢严法官。”姚某看到15000元技术服务指导费到账,脸上露出了笑容。三年前,长汀县某生态农场从姚某处购进百合种球,后因农场不满意姚某的指导服务,双方产生矛盾。“现在他们请了别人指导,还阻止我进基地。”姚某和农场的人起了争执。
姚某正好看到村部的法官公告,就打电话给长汀法院河田人民法庭法官严真反映情况。挂了电话后,严真立即赶往村里,和相关部门一道现场开展调查调解工作。
到田间实地查看,并请教农技专家后,严真开始了调解工作。经过耐心讲解和调和,最终这起纠纷圆满解决。
近年来,长汀法院积极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在偏远乡村设立诉讼服务站、点80多个,诉前化解纠纷569件,全县近六成村(居)实现“零诉讼”。
“绿色判决”促进生态司法进程
树苗不能乱种,要符合当地植被种类;验收不是眼看,需要测量胸径和间距……生态保护工作涉及法院、检察、公安、林业、环保、国土等部门。如何有效地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这还得益于长汀县的部门联动机制。
长汀法院在这其中发挥着怎样的作用呢?
今年4月,长汀法院法官丘成发和同事们驱车来到一片再生林地,放眼望去满目苍翠,只有一棵光秃秃的枯松树,在无声地证明曾经那场大火的猛烈。
“6年前,我们来勘查时,那可是灰头土脸的。” 丘成发回忆说,那次大火后,山风裹挟着灰烬乱飞,黄泥干结裸露,就怕大雨冲刷,会造成水土流失。
那是2011年3月,邱某在长汀县策武镇李城村扫墓时,不慎引燃墓碑旁的杂草,造成过火林地面积达1460.5亩。长汀法院法官实地勘查后发现,邱某符合自行补植条件。“根据调查情况,法院判处邱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以前判处实刑,被告人要入狱服刑,现在我们生态司法机制上的‘小改进’,以补植复绿来将功折罪成为可能,既体现公正司法的刚性,又有法理情交融的柔性。”丘成发说。
在丘成发的引导下,邱某签订了代植协议,并向县林业局缴纳补植复绿履约保证金。
如今6年过去了,通过邱某的精心复植,如今这里已经成为长汀法院生态修复示范林。
在多年司法工作探索中,长汀法院摸索出“庭前三调查、判前三落实、判后三督促”的“生态司法三三工作机制”,并成为了该院的生态司法品牌。该品牌先后被评为福建法院司法品牌项目、全国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优秀事例,被誉为生态司法的“长汀经验”。
2014年以来,长汀法院交出了一串“绿色判决”成果,共审结涉及破坏生态、影响水土治理的刑事案件118件,发出“补植令”“监管令”60余份,责令相关当事人补植复绿面积5215.32亩,近90%的被毁林地由当事人及其家属修复。
“案件管家” 推动审判质效提升
近日,长汀法院执行局法官刘富荣收到一条熟悉的短信,提醒他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离审限仅剩15天。
刘富荣重新梳理案情后,再次前往陈某家中。找到陈某后,严肃告知将对其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促使陈某归还了欠款。
这是长汀法院应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个镜头。法官们亲切地把司法管理信息系统称为“案件管家”。案件在立案大厅就被录入该系统,各个办案节点会点对点提醒承办法官,“敲黑板、划重点”,督促法官每一天的工作。
“办案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法官同时承办多个案件精力有限,可群众对案件进程、办案质量都有更高的要求。”该院审管办主任张秀荣说。
2015年9月,长汀法院在两个派出法庭推行人民法庭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还出台《提高案件质效的七项规定》和《案件质量评定及责任追究办法》,充分发挥审管办的“中枢监管”功能,各项审判数据指标均位于合理区间。
截至目前,长汀法院的三个审判团队共办结案件1269件,结案率达95.89%;一审民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40.5天,同比缩短20.5天,且该院的各项审判执行工作指标均居龙岩市基层法院前列。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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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6.2017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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