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法院为163名农民工讨工资
16.08.2016 23:11
本文来源: 法院
位于长汀县工贸新城的福建某纺织公司于2014年到2015年期间,拖欠工人张某等163人工资约233万元。2015年7月,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仲裁调解书义务,张某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法人吴某在接到法院强制执行通知书后,仍拒绝支付,还躲了起来。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在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查询。执行法官仅用了15分钟便锁定了吴某在银行的2笔存款共23万余元,并迅速完成了冻结。
随后,长汀县法院还查封了吴某的房产、土地、原材料及机器设备。因房产、土地已办理抵押贷款,为及时解决张某等人的欠薪问题,法官从吴某目前尚有的原材料和陈旧的机器设备入手处理,联合开发区管委会,对这些原材料、设备进行清点,并进行评估、拍卖,所得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工人被拖欠的工资。
“除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信息,还可查到其房地产、车辆、证券等各种财产信息。我们足不出户,就能迅速将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摸得清清楚楚,这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说到执行查控系统,长汀县法院执行局王敬生局长高兴地说:“如今,多则半小时,少则一两分钟,便可通过银行自动查询并冻结被执行人存款”。 来源:福建长安网 责任编辑:王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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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8.2016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