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推行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25.03.2016  20:33
  

    日前,长汀县在全县范围内推行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     

    该机制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成立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并针对不同类型生产经营单位设立相应的安全生产检查组,并落实三点要求:一是制定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明确各检查组安全工作职责和任务。二是各检查组要安排专门时间,确保每月至少一次的检查频次,深入各被检查单位,严格实行“谁检查、谁负责”“谁督办、谁负责”原则,做好检查工作。三是检查要做到“六有”:有检查工作方案、有检查重点内容和对象、有规范认真的检查记录、有检查情况的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反馈,并汇总上报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跟踪整改落实到位。(长汀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