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强化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13.08.2015 11:58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是依法严格整治。对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且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数量不足、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责令立即消除隐患或予以临时查封;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发现违规住人、存在“三合一”问题的,依法立即清理;对违规电气焊、违规使用明火、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拘留。
二是政府挂牌督办。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和区域,县政府将挂牌或督办,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县政府解决不了的,将依据有关规定,提请上一级政府挂牌或督办。
三是纳入诚信体系。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火灾隐患逾期不改的,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纳入当地信用管理体系,并通报发改、经贸、工商、金融、保险等部门,相关部门要将此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保险费率厘定的重要依据,利用经济杠杆手段促进火灾隐患整改。(长汀县安监局)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3.08.2015 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