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开展游泳池安全专项检查

27.07.2015  11:58

7月22日, 王红梅副局长带领局安办、执法大队、体育股等股室对辖区内6处经营性游泳场所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发现,3家游泳场所未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游泳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对此,检查组当场发出《关于责成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场所自行关闭的通知》的书面通知,责成业主检查之日起自行关闭,停止擅自从事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再获得体育行政部门许可后,方可对外经营。同时要求其他游泳池业主按照《龙岩市体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以确保合法经营、安全经营,让老百姓游得安全,游出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