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大幅度提高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标准

19.03.2015  10:10

      近日,长汀县司法局在2013年出台的《长汀县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意见(试行)》基础上,经多方征求意见,再次提高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标准。

      提高后的奖励标准将口头调解简单民间纠纷、调解一般性纠纷、调解疑难纠纷的奖励标准分别从每件5元、30元、60元提高至每件10元、50元、100元,调解重大纠纷每件奖励300元。同时,为鼓励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省司法厅和省电视台联合举办的《调解有一套》栏目,长汀县局将提供纠纷线索并协助完成拍摄的,按一般、疑难、重大纠纷的不同每件分别奖励500元、800元、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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