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查处中小学校长收回扣及贿赂等违纪违法问题
8月28日,福建省泰宁县纪委查处了教育系统中小学校长收受教学用品回扣及工程老板贿赂等违纪违法问题,其中3名中小学校长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值得关注的是,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县教育局局长、教育纪工委书记也同时被问责。这是三明市落实“两个责任”聚焦问题、挺纪在前的生动一例,也是坚持问题导向形成责任制落实新路径的一个缩影。
问题清单化,从严压实责任
8月11日,梅列区经贸局原党委书记谈建平在庭审最后陈述懊悔不已地说,“原本以为只是帮助朋友介绍生意,又不在自己职权范围内收取佣金,顶多也是违纪,没想到构成犯罪。”经查,谈建平利用人脉资源,为请托人牵线搭桥获得不正当利益,从中收取回扣6.5万元。
今年初,三明市委第五检查组约谈梅列区委、区纪委班子成员,交办问题清单,提出整改要求,并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处理。
“坚持问题导向发力,就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指挥棒作用。”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说,“通过清单化、项目化、规范化的问题管理,从严压实责任,解决过去责任制‘年初部署、年终检查’流于形式的弊端。”
根据信访反映、纪律审查、明察暗访以及专项巡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三明市委围绕省委巡视检查反馈的9类19项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细化成4大类156项问题,由市委检查组移交给12个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督促各级党委和纪委落实责任、解决问题。
截至7月,三明市、县、乡三级聚力聚焦“问题清单”,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3起19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5人,立案审查469件,其中处级29件、科级108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8人。
整改项目化,揪住问题不放
日前,宁化县纪委查处了县粮食局滥用职权、受贿案。这起案件得到有力查处,得益于三明市委检查组对宁化县的整改巡查。
在检查组的巡查督促下,该县全面清理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查处了县粮食系统腐败窝串案,涉案金额达248.3万元。目前,县粮食局两任局长、粮食购销公司正副经理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问题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三明市委将其列入问题整改的重点项目来抓,制定《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专项整改的重点是查处基层“四风”、“三资”管理、惠农补贴等资金管理、征地拆迁补偿、基层站所和窗口服务、小官巨腐等突出问题。
为确保专项整改取得实效,三明市实行问题整改项目化管理,突出整改任务、整改主体、整改时限,采取“对账审查”的做法,揪住问题不放,并对移交的问题线索巡查问效,拉紧“警戒线”。三元区针对巡查发现的城东乡下辖5个行政村村民反映村干部“四风”和腐败问题,及时召开“领责会”,当场厘清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时限。
截至目前,全市共提出600余条整改措施,对“问题清单”列出的问题已整改80%以上,其中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案件204件,通报曝光11期29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问责规范化,形成持续震慑
“因将接待费用转移到下属单位开支,沙县国土局党组书记、局长高逸彬、纪检组长吴昌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日,三明市纪委通报了4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今年以来,该市已有70名科级以上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
高逸彬、吴昌镒的被处理,在当地引发不少震动。据悉,今年以来,沙县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遵规守纪巡查”,共巡查37个基层党组织416个下属单位,发现问题247个,84名党员干部受到问责处理。
要么整改到位,要么问责到底。沙县县委书记袁超洪不避问题地说,对重点问题整改情况常态化巡查,巡查结果作为年度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自今年1月起,三明市严格执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关于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对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直接责任与领导责任进行规范化区分,明确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对整改工作的跟踪问责,对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领导,该约谈的约谈,该警示的警示,该追究责任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冯新婷表示,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指挥棒”作用,聚焦问题、挺纪在前,打出问责“组合拳”,形成持续震慑,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叶水江 邓晶晶)